最低录取线:
漳州一中录取除龙文区以外的外县(市、区)考生最低录取控制线,不低于市直中考文考总分第270名考生的成绩,其中等级成绩达到5A4B以上(含5A4B)。龙文区考生可在上述最低录取控制线下70分内择优录取。
厦大附中由学校自主研究确定。
漳州三中招收外来务工子女的最低录取控制线,不低于市直中考文考总分第1000名考生的成绩,其中等级成绩达2A6B1C以上(含2A6B1C)。艺术特长生文考成绩的最低录取控制线为840分,且等级成绩达9C以上(含9C)。
若上述三所学校录取名单与各县(市、区)实施定向生政策的学校录取的新生出现重复,就以漳州一中、厦大附中、漳州三中为准,即相关考生学籍档案将优先建在漳州一中、厦大附中和漳州三中,其它学校不得建档。否则,将一律不予申报高中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和高中会考考籍。
各校只能录取有志愿考生。严禁各县(市、区)实行中考成绩前几名考生“一刀切”录取或其它无志愿强制录取的政策,搞行政限制,违背考生意愿。违反者,考生参加第二批民办高中学校录取时,将给予优先建档。